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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民請願案 第 18 屆第 2 次臨時會 回上一頁  
請  願  人 呂能吉君代表  馬公市重光里103-1號 
案  由 陳請有關「馬公市四維路以北農業區變更案,反對澎湖縣政府之規劃版本、反對未經地主同意執意徵收」,以維土地所有權人權益案。 
議  決 一、本案縣府與土地所有權人未達共識前,區段徵收暫緩辦理
二、未來朝市地重劃方向研議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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