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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民請願案 第 18 屆第 2 次臨時會 回上一頁  
請  願  人 周合守理事長代表  馬公市東文里文明路9 
案  由 陳請有關「因離牧政策所增加進口毛豬各項費用每頭220元之減收」,懇請縣府再度編列預算減輕業者負擔案。 
議  決 請澎湖縣政府循例及預算程序辦理進口毛豬每頭補貼220元,每年補貼金額不得超過300萬元,並訂定落日條款時間為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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