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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類別 |
33案警政類 |
提案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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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 |
審議「內政部補助本縣99年度振興經濟擴大公共建設特別預算購置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電腦、錄影音監錄及現場處理蒐證設備計畫」經費新台幣74萬5,000元整墊付案。 |
說 明 |
一、依據「各級地方政府墊付款處理要點」第3 點第4 款、內政部99年6 月15日台內防字第
0990116561 號函辦理。
二、經費:
(一)中央補助款:新台幣74萬5,000元整。
(二)縣配合款(籌):新台幣0元整。
(三)總計金額:新台幣74 萬5,000 元整。
三、計畫概略:本計畫補助辦理購置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電腦、錄影音監錄及現場處理蒐證設
備(詳如設備分配表)。 |
辦 法 |
請惠予同意墊付,並納入100 年度預算,俟完成法定程序後辦理轉正。 |
決 議 |
照案通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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