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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類別 |
32案衛生類 |
提案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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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 |
行政院衛生署准予本局99年度繼續規劃「白沙鄉員貝、大倉衛生室重建案」,經費計新台幣1,014 萬元整,請同意辦理墊付,以利計畫執行案。 |
說 明 |
一、依據「各級地方政府墊付款處理要點」第3 點第4 款、第6 款規定辦理及行政院衛生署99
年4 月28 日衛署照字第0992860952號函辦理(檢附原函影本l份)。
二、經費:
(一)中央補助款:新台幣912萬6,000 元整。
(二)縣配合款(籌):新台幣101 萬4,000元整。
(三)總計金額:新台幣1,014萬元整。
三、計畫概略:大倉、員貝衛生室列屬二級離島,興建於67 年間,迄今已逾32年之久,係屬海
砂屋之建築,因近年來屋頂漏水、牆壁嚴重落漆、鋼筋裸露,為能賡續照護當地醫療保健及
落實公共衛生業務,本局爭取行政院衛生署補助辦理「白沙鄉員貝、大倉衛生室重建工
程」。 |
辦 法 |
請惠予同意墊付,並納入年度預算,俟完成法定程序後辦理轉正。 |
決 議 |
照案通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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