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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提案類別 | 32案衛生類 | 提案日期 |  |  
              | 案  由 | 行政院衛生署准予本局99年度繼續規劃「白沙鄉員貝、大倉衛生室重建案」,經費計新台幣1,014 萬元整,請同意辦理墊付,以利計畫執行案。 |  
              | 說  明 | 一、依據「各級地方政府墊付款處理要點」第3 點第4 款、第6 款規定辦理及行政院衛生署99 年4 月28 日衛署照字第0992860952號函辦理(檢附原函影本l份)。
 二、經費:
 (一)中央補助款:新台幣912萬6,000 元整。
 (二)縣配合款(籌):新台幣101 萬4,000元整。
 (三)總計金額:新台幣1,014萬元整。
 三、計畫概略:大倉、員貝衛生室列屬二級離島,興建於67 年間,迄今已逾32年之久,係屬海
 砂屋之建築,因近年來屋頂漏水、牆壁嚴重落漆、鋼筋裸露,為能賡續照護當地醫療保健及
 落實公共衛生業務,本局爭取行政院衛生署補助辦理「白沙鄉員貝、大倉衛生室重建工
 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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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辦  法 | 請惠予同意墊付,並納入年度預算,俟完成法定程序後辦理轉正。 |  
              | 決  議 | 照案通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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