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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類別 |
30案文化類 |
提案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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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 |
請同意墊付99年度文建會文化資產總管理處籌備處補助辦理「澎湖縣望安花宅古厝緊急搶救計畫」與委託辦理「望安花宅聚落保存及再發展計畫」等2案經費新台幣570萬元整案。 |
說 明 |
一、依據:「各級地方政府墊付款處理要點」第3 點第4 款、第6款規定及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
會99 年5 月6 日文資籌二字第0993003306號函辦理(檢附原函影本1份)。
二、經費:
(一)中央補助款:新台幣543萬元整。
(二)縣配合款(籌):新台幣27萬元整。
(三)總計金額:新台幣570 萬元整。
三、計畫概略:本2 案計畫補助花宅古厝緊急支撐與清理維護以及受託辦理花宅保存及再發展計
畫擬訂未來發展依據。 |
辦 法 |
請惠予同意墊付,並納入年度預算,俟完成法定程序後辦理轉正。 |
決 議 |
照案通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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