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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案類別 |
十三、警察 |
提案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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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 由 |
請惠予同意墊付本府辦理採購數位式雷達測速照相設備1組案,經費新臺幣160萬元整(中央補助款:0元、縣籌款:160萬元),請審議。 |
| 說 明 |
一、經費:
(一)中央補助款:新臺幣0元整。
(二)縣籌款:新臺幣160萬元整。
(三)總計金額:新臺幣160萬元整。
二、計畫概略:
(一)依據澎湖縣議會第18屆第2次定期會議宋議員國進縣政總質詢時段下鄉考察決議事
項辦理。
(二)白沙鄉赤崁村「聯外橋樑北端出口岔路」,因屬下坡路段,行經車輛減速不易,
易生交通事故,為有效降低該路段行車速度,減少交通事故之發生與人員傷亡,
由宋議員建議於該處擇適當位置增設上揭設備1組。 |
| 辦 法 |
請惠予同意墊付,俟完成法定預算程序後,納入年度預算辦理轉正。 |
| 決 議 |
同意墊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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