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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提案類別 | 
              三、民政  | 
              提案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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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案  由 | 
              請惠予同意墊付本府辦理火化塔葬及撿骨進塔獎勵金,經費新臺幣250萬元整(中央補助款:0元、縣配合款:250萬元),請審議。  | 
             
            
              | 說  明 | 
              一、經費: 
  (一)中央補助款:新臺幣0元整。 
  (二)縣配合款(籌):新臺幣250萬元整。 
  (三)總計金額:新臺幣250萬元整。 
二、計畫概略: 
  (一)推動舊墓撿骨及火化塔葬活化土地再利用。 
  (二)鼓勵以火化替代土葬,以維護土地資源。 
  (三)本案每件補助1萬元,各公所目前送147件補助案計147萬元因經費用罄,提250萬 
     元墊付案以支應至年底公所後續送件及核發當前147萬元補助案件。 | 
             
            
              | 辦  法 | 
              請惠予同意墊付,俟完成法定預算程序後,納入年度預算辦理轉正。 | 
             
            
              | 決  議 | 
              同意墊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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