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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案類別 |
十一、文化 |
提案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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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 由 |
請惠予同意墊付文化部補助本府辦理「104年地方文化館第二期計畫第二次核定計畫-吉貝石滬文化館再發展計畫」案,經費新臺幣60萬元整(中央補助款:60萬元、縣配合款:0元)請審議。 |
| 說 明 |
一、依據:「各級地方政府墊付款處理要點」第3點第4款規定及104年9月5日文化部勘查訪視紀錄表。
二、經費:
(一)中央補助款:新臺幣60萬元整。
(二)縣配合款(籌):新臺幣0元整。
(三)總計金額:新臺幣60萬元整。
三、計畫概略:
吉貝地區因受蘇迪勒颱風影響共有粗石、西崁瀨、白沙仔、瀨仔等4口石滬滬堤被風浪破
壞嚴重,為免造成本縣文化資產損壞及地方文化流失,需即刻進行修護。 |
| 辦 法 |
請惠予同意墊付,俟完成法定預算程序後,納入年度預算辦理轉正。 |
| 決 議 |
留下次會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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