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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縣府提案 第 18 屆第 2 次定期會  回上一頁  
提案類別 四、財政  提案日期  
案  由 請惠予同意墊付本縣105年度健全基層組織、公共設施整建、環境維護、宗教文化及人民團體活動等統籌經費新臺幣6,900萬元整(中央補助款:0元、縣籌款:6,900萬元),請審議。 
說  明 一、經費:
  (一)中央補助款:新臺幣0元整。
  (二)縣籌款:新臺幣6,900萬元整。
  (三)總計金額:新臺幣6,900萬元整。
二、計畫概略:
  (一)健全基層組織-補助鄉市公所、村里辦公處內部設備購置、各項活動及代表會內
     部設備購置等經費。
  (二)禮俗文獻業務-補助本縣立案宗教團體辦理宗教交流活動等經費。
  (三)公私團體組訓及補助-補助各級人民團體推展會務及辦理各項活動等經費。
  (四)公共設施改善工程-辦理各項小型工程。
  (五)加強風景區景觀維護、環境衛生及綠美化-僱用臨時短工執行本縣各遊憩據點環
     境綠美化改善及市容維護管理計畫等經費。
辦  法 請惠予同意墊付,俟完成法定預算程序後,納入年度預算辦理轉正。
決  議 不同意墊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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