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提案類別 |
四九、環保 |
提案日期 |
|
| 案 由 |
請惠予同意墊付本府辦理「全面提升環境衛生-景點及髒亂點整理計畫」案,經費新臺幣100萬元整(中央補助款:0元、縣籌款:100萬元),請審議。 |
| 說 明 |
一、經費:
(一)中央補助款:新臺幣0元整。
(二)縣籌款:新臺幣100萬元整。
(三)總計金額:新臺幣100萬元整。
二、計畫概略:
(一)本縣以觀光為主之經濟命脈,維護乾淨環境是基本的工作,雖加強取締並加重處分亂丟垃圾之違法行為,但仍有許多大型且人力無法清除之髒亂點及沙灘仍需僱用重型機具清理(包括空屋空地整理、病媒蚊孳生源清除等環境衛生整頓工作)。
(二)檢附計畫經費明細表如附件。 |
| 辦 法 |
請惠予同意墊付,俟完成法定預算程序後,納入年度預算辦理轉正。 |
| 決 議 |
照案通過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