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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縣府提案 第 18 屆第 1 次定期會  回上一頁  
提案類別 四七、消防  提案日期  
案  由 請惠予同意墊付內政部消防署補助本府辦理104年度充實災害防救團體、婦女防火宣導隊評鑑績優團隊採購裝備器材案,經費新臺幣65萬元整(中央補助款:65萬元、縣配合款:0元),請審議。 
說  明 一、依據:「各級地方政府墊付款處理要點」第3點第4款規定及內政部消防署104年5月5日消署民字第1041500204號函辦理(檢附原函影本1份)。
二、經費:
  (一)中央補助款:新臺幣65萬元整。
  (二)縣配合款:新臺幣0元整。
  (三)總計金額:新臺幣65萬元整。
三、計畫概略:
本案辦理補助評鑑績優澎湖縣救難協會、澎湖縣義勇消防總隊婦宣大隊湖西分隊及白沙分隊採購充實器材。
辦  法 請惠予同意墊付,俟完成法定預算程序後,納入年度預算辦理轉正。
決  議 照案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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