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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案類別 |
四五、建設 |
提案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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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 由 |
請惠予同意墊付國家發展委員會補助本府辦理「澎湖縣智慧島嶼推動策略先期規劃計畫」案,經費新臺幣250萬元整(中央補助款:225萬元、縣配合款:25萬元),請審議。 |
| 說 明 |
一、依據:「各級地方政府墊付款處理要點」第3點第4款、第6款規定及國家發展委員會104年4月20日發國字第10412006231號函辦理(檢附原函影本1份)。
二、經費:
(一)中央補助款:新臺幣225萬元整。
(二)縣配合款(籌):新臺幣25萬元整。
(三)總計金額:新臺幣250萬元整。
三、計畫概略:
(一)研擬「澎湖縣智慧島嶼整體發展架構及策略」。
(二)建立「澎湖縣智慧島嶼推動平台」並有效運作。
(三)研析國內外智慧島嶼科技應用案例。
(四)規劃智慧島嶼應用服務行動方案。
(五)辦理智慧島嶼推動成果之交流與推廣。 |
| 辦 法 |
請惠予同意墊付,俟完成法定預算程序後,納入年度預算辦理轉正。 |
| 決 議 |
照案通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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