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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案類別 |
四四、民政 |
提案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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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 由 |
請惠予同意墊付本府辦理104年度友誼城市互訪經費案,經費新臺幣120萬元整(中央補助款:0元、縣籌款:120萬元),請審議。 |
| 說 明 |
一、經費:
(一)中央補助款:無。
(二)縣籌款:新臺幣120萬元整。
(三)總計金額:新臺幣120萬元整。
二、計畫概略:為增進與友誼城市情誼,並促進本縣與其文化、經建、觀光等方面交流,組團參訪友誼城市。本案參訪組團人數約為50人,所需費用擬援例編列新臺幣120萬元整。 |
| 辦 法 |
請惠予同意墊付,俟完成法定預算程序後,納入年度預算辦理轉正。 |
| 決 議 |
照案通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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