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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案類別 |
四三、稅務 |
提案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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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 由 |
請惠予同意墊付辦理本府稅務局辦公場所建築物耐震能力詳細評估經費新臺幣47萬3,000元整(中央補助款:0元、縣籌款:47萬3,000元),請審議。 |
| 說 明 |
一、依據:「各級地方政府墊付款處理要點」第3點第5款規定辦理。
二、經費:
(一)中央補助款:無。
(二)縣配合款:新臺幣47萬3,000元整。
(三)總計金額:新臺幣47萬3,000元整。
三、計畫概略:
(一)茲為防止本府稅務局3樓會議室及簡報室頂版鋼筋水泥龜裂坍塌部分危害人員安全,前由本府工務處辦理修繕工程案,因廠商進場施工後發現頂版混凝土嚴重剝離,樑柱版鋼筋裸露鏽蝕,經於104年2月3日辦理現場會勘,建築師審認不適再以原合約工法施作修復,先予暫時停工,應俟辦理建築物耐震能力詳細評估工作後,再行確認施工程序及補強方法,以利工進。
(二)後續必須配合執行之建築物耐震能力詳細評估工作,依共同供應契約單價計畫,所需經費新臺幣47萬3,000元,因年度預算不足以支應,且有執行之急迫性,爰先行依規辦理墊付,俾利工程之順利施作。 |
| 辦 法 |
請惠予同意墊付,俟完成法定預算程序後,納入年度預算辦理轉正。 |
| 決 議 |
照案通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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