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類別 |
22案工務類 |
提案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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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 |
請惠予同意墊付內政部補助辦理99年度「澎湖生活圈道路系統建設計畫」8米道路用地取得經費新台幣3,290萬4,000元整案。 |
說 明 |
一、依據:「各級地方政府墊付款處理要點」第3 點第4 款、第6款規定及內政部99年7月27日營
署道字第0990806328號函辦理(檢附原函影本1份)。
二、經費:
(一)中央補助款:新台幣2,541萬9,900元整。
(二)縣配合款(籌):
(1)用地部分為新台幣448 萬4,100元整。
(2)地上物自動拆遷獎勵金300萬元。
(三)總計金額:新台幣3,290萬4,000 元整。
三、計畫概略:本計畫補助辦理取得馬公市三多路330 巷及週邊8米道路用地及地上物拆遷補
償。 |
辦 法 |
請惠予同意墊付,並納入年度預算,俟完成法定程序後辦理轉正。 |
決 議 |
照案通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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