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提案類別 |
三九、農漁 |
提案日期 |
|
| 案 由 |
請惠予同意墊付104年度離島綜合建設實施方案-澎湖縣經濟性大型海藻量產計畫案,經費新臺幣140萬元整(中央補助款:126萬元、縣配合款:14萬元),請審議。 |
| 說 明 |
一、依據:「各級地方政府墊付款處理要點」第3點第4款、第6款規定及行政院農業委員會104年2月4日農企字第1030243202號函辦理(檢附原函影本1份)。
二、經費:
(一)中央補助款:新臺幣126萬元整。
1、離島建設基金:新臺幣105萬元整。
2、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新臺幣21萬元整。
(二)縣配合款:新臺幣14萬元整。
(三)總計金額:新臺幣140萬元整。
三、計畫概略:
(一)本府所報澎湖縣第四期(104-107年)離島綜合建設實施方案,業經行政院核定。
(二)本計畫為中央補助本縣辦理紫菜種苗培育、大型海藻絲狀體培養與輔導養殖業者大型海藻養殖及海洋生態保育宣導等工作。
(三)本計畫執行期間自104年1月日至104年12月31日止。 |
| 辦 法 |
請惠予同意墊付,俟完成法定預算程序後,納入年度預算辦理轉正。 |
| 決 議 |
照案通過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