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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縣府提案 第 18 屆第 1 次定期會  回上一頁  
提案類別 三四、衛生  提案日期  
案  由 請惠予同意墊付辦理七美鄉衛生所增加相關復健儀器,經費新臺幣55萬9,200元整(中央補助款:0元、縣籌款:55萬9,200元),請審議。 
說  明 一、經費:
  (一)中央補助款:新臺幣0元整。
  (二)縣籌款:新臺幣55萬9,200元整。
  (三)總計金額:新臺幣55萬9,200元整。
二、計畫概略:
(一)本縣地處偏遠,醫療資源缺乏,老年人口逐年增加,高齡化社區結構儼然成型。然慢性疾病或老邁退化造成老人失能比率驟增,然囿於地形人口限制及離島地區醫療市場不合成本,復健均集中於馬公市區,往往造成就診者交通、時間及金錢各方面資源浪費,為民生一大疾苦。目前該衛生所復健器材一次需供6-7位長者使用,無法滿足鄉民需求,故提升改善復健醫療設施,以提供鄉民更完善之醫療照護,落實政府照顧離島居民之德政。
(二)檢附所需增加設備經費明細表如附件。
辦  法 請惠予同意墊付,俟完成法定預算程序後,納入年度預算辦理轉正。
決  議 照案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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