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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縣府提案 第 18 屆第 1 次定期會  回上一頁  
提案類別 二四、旅遊  提案日期  
案  由 請惠予同意墊付交通部公路總局補助本府辦理104年度「公路公共運輸提昇計畫-候車設施夜間照明設備計畫」案,經費新臺幣37萬5,000元整(中央補助款:33萬5,000元、縣配合款:4萬元),請審議。 
說  明 一、依據:「各級地方政府墊付款處理要點」第3點第4款、第6款規定及交通部公路總局104年3月9日路監運字第1041001578號函辦理(檢附原函影本1份)。
二、經費:
  (一)中央補助款:新臺幣33萬5,000元整。
  (二)縣配合款(籌):新臺幣4萬元整。
  (三)總計金額:新臺幣37萬5,000元整。
三、計畫概略:本計畫補助設置候車設施夜間照明設備改善現有照明不足問題,以提昇乘客候車安全與公車服務品質。
辦  法 請惠予同意墊付,俟完成法定預算程序後,納入年度預算辦理轉正。
決  議 照案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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