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提案類別 |
十九、工務 |
提案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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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 由 |
請惠予同意墊付內政部營建署補助本府辦理104年度「市區道路人本環境建設計畫」增額補助經費案,經費新臺幣1,149萬4,253元整(中央補助款:1,000萬元、縣配合款:149萬4,253元),請審議。 |
| 說 明 |
一、依據:「各級地方政府墊付款處理要點」第3點第4款、第6款規定及內政部營建署104年3月3日營署道字第1042903322號函辦理(檢附原函影本1份)。
二、經費:
(一)中央補助款:新臺幣1,000萬元整。
(二)縣配合款:新臺幣149萬4,253元整。
(三)總計金額:新臺幣1,149萬4,253元整。
三、計畫概略:內政部營建署同意補助本府1,000萬元辦理「澎湖縣文山路及民福路人行道景觀改善工程」。 |
| 辦 法 |
請惠予同意墊付,俟完成法定預算程序後,納入年度預算辦理轉正。 |
| 決 議 |
照案通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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