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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縣府提案 第 18 屆第 3 次臨時會  回上一頁  
提案類別 工務  提案日期  
案  由 請惠予同意墊付104年度離島綜合建設實施方案「澎湖縣各海域漁業導航標燈改善計畫」案,經費新臺幣500萬元整(中央補助款:450萬元、縣配合款:50萬元),請 審議。 
說  明 一、依據:「各級地方政府墊付款處理要點」第3點第4款、第6款規定及行政院農委會104年2月16日農企字第1040012132號函辦理(檢附原函影本1份)。
二、經費:
(一)中央補助款:新臺幣450萬元整。
1、離島建設基金:新臺幣375萬元整。
2、農委會漁業署配合款:新臺幣75萬元。
(二)縣配合款:新臺幣50萬元整。
(三)總計金額:新臺幣500萬元整。
三、計畫概略:本計畫補助湖西鄉辦理「湖西鄉海域大鼻頭尖及西鼻頭二處標識燈新增工程」及補助各鄉市辦理標識燈維護、汰換、重建及緊急修復工作,以保障漁民及漁船之生命財產安全。
辦  法 請惠予同意墊付,並納入年度預算,俟完成法定程序後辦理轉正。
決  議 照案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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