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提案類別 |
農漁 |
提案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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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 由 |
請惠予同意墊付為加強本縣觀光季節各景點環境維護,擬僱用臨時短工93人投入環境景觀維護等勞務工作,所需經費新臺幣1,305萬2,800元整(中央補助款:0元、縣籌款:1,305萬2,800元),請 審議。 |
| 說 明 |
(一)中央補助款:新臺幣0元整。
(二)縣籌款(籌):新臺幣1,305萬2,800元整。
(三)總計金額:新臺幣1,305萬2,800元整。
經費概算:
1.工資:115元×7小時×22天×93人×2個月=329萬4,060元。
2.機關負擔勞退金:1,073元×93人×2個月=19萬9,578元。
3.機關負擔勞保費:1,281元×93人×2個月=23萬8,266元。
4.機關負擔健保費:920元×93人×2個月=17萬1,120元。
5.工資:120元×7小時×22天×93人×4個月=687萬4,560元。
6.機關負擔勞退金:1,143元×93人×4個月=42萬5,196元。
7.機關負擔勞保費:1,365元×93人×4個月=50萬7,780元。
8.機關負擔健保費:920元×93人×4個月=34萬2,240元。
9.物品費:新臺幣100萬元(油料、機械維護物品、清潔用具、工具、維護工作所需材料及消
耗品…等)。
三、計畫概略:
本計畫投入之臨時工,僱用期間為6個月,加強觀光季節所轄公共設施之清潔維護,並提
供就業機會,擴大社會參與。 |
| 辦 法 |
請惠予同意墊付,並納入年度預算,俟完成法定程序後辦理轉正。 |
| 決 議 |
退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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