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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縣府提案 第 18 屆第 2 次臨時會  回上一頁  
提案類別 環保  提案日期  
案  由 請惠予同意墊付本縣僱用臨時短工123人,加強馬公市區各道路、海岸線及公共設施環境清潔維護工作,所需經費新臺幣1,643萬6,372元整(中央補助款:0元、縣籌款:1,643萬6,372元),請 審議。 
說  明 一、經費:
  (一)中央補助款:新臺幣0元整。
  (二)縣籌款:新臺幣1,643萬6,372元整。
  (三)總計金額:新臺幣1,643萬6,372元整。
經費概算:
  1.工資:115元*7小時/*22天*123人*2個月=435萬6,660元整。
  2.機關負擔勞退金:1,073元*123人*2個月=26萬3,958元整。
  3.機關負擔勞保費:1,273元*123人*2個月=31萬3,158元整。
  4.機關負擔健保費:920元*123人*2個月=22萬6,320元整。
  5.工資:120元*7小時/*22天*123人*4個月=909萬2,160元整。
  6.機關負擔勞退金:1,143元*123人*4個月=56萬2,356元整。
  7.機關負擔勞保費:1,360元*123人*4個月=66萬9,120元整。
  8.機關負擔健保費:920元*123人*4個月=45萬2,640元整。
  9.物品費:新臺幣50萬元整(工作用清潔用品、茶水及防護用品、割草機及清運垃圾車
   輛所需油料費)。
二、計畫概略:本案係因應維護馬公市各路段環境清潔工作,以提升本縣觀光品質。
辦  法 請惠予同意墊付,並納入年度預算,俟完成法定程序後辦理轉正。
決  議 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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