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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案類別 |
農漁 |
提案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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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 由 |
請惠予同意墊付104年度離島綜合建設實施方案「澎湖縣經濟性大型海藻量產計畫」乙案,經費新臺幣140萬元整(中央補助款:126萬元、縣配合款:14萬元),請 審議。 |
| 說 明 |
一、依據:「各級地方政府墊付款處理要點」第3點第4款、第6款規定及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104年2月4日農企字第1030243202號函辦理(檢附原函影本乙份)。
二、經費:
(一)中央補助款:新臺幣126萬元整。
1.離島建設基金:新臺幣105萬元。
2.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配合款21萬元。
(二)縣配合款:新臺幣14萬元整。
(三)總計金額:新臺幣140萬元整。
三、計畫概略:
(一)本府所報澎湖縣第四期(104-107年)離島綜合建設實施方案,業經行政院核定。
(二)本計畫為中央補助本縣辦理紫菜種苗培育、大型海藻絲狀體培養與輔導養殖業者
大型海藻養殖及海洋生態保育宣導等工作。
(三)本計畫執行期間自104年1月1日至104年12月31日止。 |
| 辦 法 |
請惠予同意墊付,並納入年度預算,俟完成法定程序後辦理轉正。 |
| 決 議 |
退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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