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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案類別 |
農漁 |
提案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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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 由 |
請惠予同意墊付104年度離島綜合建設實施方案-「澎湖縣安全農業行銷輔導計畫」案,經費新臺幣300萬元整(中央補助款:270萬元、縣配合款:30萬元),請 審議。 |
| 說 明 |
一、依據:「各級地方政府墊付款處理要點」第3點第4款、第6款規定及行政院103年12月23
日院臺綜字第1030073160號函辦理(檢附原函影本乙份)。
二、經費:
(一)中央補助款:新臺幣270萬元整:
1.離島建設基金:新臺幣225萬元整。
2.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配合款:新臺幣45萬元整。
(二)縣配合款(籌):新臺幣30萬元整。
(三)總計金額:新臺幣300萬元整。
三、計畫概略:
(一)本府所報澎湖縣第四期(104-107年)離島綜合建設實施方案業經行政院原則同
意。
(二)本計畫自104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計畫執行輔導產銷班班員申請農產品安
全標章、安全用藥講習、農特產品展示(售)促銷品嚐暨農業設施補助等工作。 |
| 辦 法 |
請惠予同意墊付,並納入年度預算,俟完成法定程序後辦理轉正。 |
| 決 議 |
退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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