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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案類別 |
農漁 |
提案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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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 由 |
請惠予同意墊付內政部補助本府辦理「104年度國家重要濕地保育行動計畫」案,經費新臺幣400萬元整(中央補助款:360萬元、縣配合款:40萬元),請 審議。 |
| 說 明 |
一、依據:「各級地方政府墊付款處理要點」第4款、第6款規定及內政部104年2月24日台內
營字第1040818031號函辦理(檢附原函影本1份)。
二、經費:
(一)中央補助款:新臺幣360萬元整。
(二)縣配合款:新臺幣40萬元整。
(三)總計金額:新臺幣400萬元整。
三、計畫概略:
(一)澎湖縣政府農漁局執行部分經費為新臺幣220萬元(中央補助款200萬元,地方配
合款20萬元),主要工作內容為委託「訂定青螺濕地保育利用計畫」及青螺濕地
日常管理。
(二)委託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產試驗所澎湖海洋生物研究中心,執行「澎湖青螺濕地
紅羅灣海域環境魚類資源現況調查」、「澎湖菜園濕地水域環境水質監測」2案,
每案經費各為新臺幣90萬元(中央補助80萬元,地方配合款10萬元),共計新臺
幣180萬元(中央補助160萬元,地方配款20萬元)。
(三)辦理期程自104年1月1日起至104年12月31日止。 |
| 辦 法 |
請惠予同意墊付,並納入年度預算,俟完成法定程序後辦理轉正。 |
| 決 議 |
退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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