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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縣府提案 第 18 屆第 2 次臨時會  回上一頁  
提案類別 社會  提案日期  
案  由 請惠予同意墊付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補助本府辦理「澎湖縣偏鄉婦女培力計畫(5年計畫第1年)」案,經費新臺幣90萬元整(中央補助款:90萬元、縣配合款:0元),請 審議。 
說  明 一、依據:「各級地方政府墊付款處理要點」第3點第4款規定及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104
  年1月9日社家婦字第1030025254號函辦理(檢附原函影本1份)。
二、經費:
  (一)中央補助款:新臺幣90萬元整。
  (二)縣配合款:新臺幣0元整。
  (三)總計金額:新臺幣90萬元整。
三、計畫概略:本案為照顧本縣婦女自我成長及培養自我價值,期許透過偏鄉婦女培力計畫
  實施,讓當地婦女姊妹們透過培力課程、性別平等教育(含CEDAW)宣導、團體活動、婦
  團聯繫網絡等,提昇本縣婦女正向能量,增強婦女經濟生產力。
辦  法 請惠予同意墊付,並納入年度預算,俟完成法定程序後辦理轉正。
決  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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