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首頁
 
 
 
 
 
文官e學苑
遊說法
公務人員網路諮商服務網
 

  縣府提案 第 18 屆第 1 次臨時會  回上一頁  
提案類別 財政  提案日期  
案  由 擬辦理七美鄉七美二段958地號部分(958-A002)縣有土地與同段965地號部分(965-A001)私有土地調整界址產權交換並訂定完成處分年限為3年案,請 審議。 
說  明 一、七美二段958為本府經管縣有土地面積1,909.77平方公尺,同段965地號為夏志清所有土
  地面積232.72平方公尺,2筆土地相毗鄰,同為「鄉村區」「乙種建築用地」,夏君因所
  有土地地形不盡方整影響使用,向本府提出調整界址申請,合先敘明。
二、本案經雙方協議調整地形如后附圖(如附件),經地政事務所複丈結果調整擬辦產權交
  換土地範圍為七美二段958-A002地號縣有地及同段965-A001地號私有地面積皆為
  129.21平方公尺,交換後2筆土地面積無增減,地形更趨完整,有助未來利(使)用,符
  合「澎湖縣縣有財產管理自治條例」第56條第1項:非公用不動產與私有不動產不得相互
  交換產權。但為調整界址便利完整使用,必須交換者,不再此限。規定;擬依「土地
  法」第25條規定完成處分程序後辦理產權交換。
三、檢附擬處分清冊暨產權交換(調整)前後地籍圖說各1份。
辦  法 請審議同意後,並發給同意書2份。
決  議 照案通過。
 
 
  .地址:澎湖縣馬公市中正路七十六號
.電話:(06)9263521
.最佳瀏覽解析度:1024x768 IE5.0以上 澎湖縣議會.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