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類別 |
文化 |
提案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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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 |
請惠予同意墊付文化部文化資產局補助辦理「重要聚落望安花宅103年古厝修復計畫」案,經費新臺幣3,280萬805元整(中央補助款:3,258萬6,623元、縣配合款:21萬4,182元),請 審議。 |
說 明 |
一、依據:
「各級地方政府墊付款處理要點」第3點第4款與第6款規定及文化部文化資產局103年
12月18日文資蹟字第1033011540號函辦理(檢附原函影本1份)。
二、經費:
(一)中央補助款:新臺幣3,258萬6,623元整。
(二)縣配合款(籌):新臺幣21萬4,182元整。
(三)總計金額:新臺幣3,280萬805元整。
三、計畫概略:
本計畫補助辦理重要聚落望安花宅古厝修復工程、監造與製作修復工作報告書。 |
辦 法 |
請惠予同意墊付,並納入年度預算,俟完成法定程序後辦理轉正。 |
決 議 |
照案通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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