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提案類別 | 
              文化  | 
              提案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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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案  由 | 
              請惠予同意墊付文化部文化資產局補助辦理「重要聚落望安花宅103年古厝修復計畫」案,經費新臺幣3,280萬805元整(中央補助款:3,258萬6,623元、縣配合款:21萬4,182元),請 審議。  | 
             
            
              | 說  明 | 
              一、依據: 
  「各級地方政府墊付款處理要點」第3點第4款與第6款規定及文化部文化資產局103年 
  12月18日文資蹟字第1033011540號函辦理(檢附原函影本1份)。 
二、經費: 
  (一)中央補助款:新臺幣3,258萬6,623元整。 
  (二)縣配合款(籌):新臺幣21萬4,182元整。 
  (三)總計金額:新臺幣3,280萬805元整。 
三、計畫概略: 
  本計畫補助辦理重要聚落望安花宅古厝修復工程、監造與製作修復工作報告書。 | 
             
            
              | 辦  法 | 
              請惠予同意墊付,並納入年度預算,俟完成法定程序後辦理轉正。 | 
             
            
              | 決  議 | 
              照案通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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