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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縣府提案 第 18 屆第 1 次臨時會  回上一頁  
提案類別 文化  提案日期  
案  由 請惠予同意墊付文化部文化資產局補助辦理「重要聚落望安花宅103年古厝修復計畫」案,經費新臺幣3,280萬805元整(中央補助款:3,258萬6,623元、縣配合款:21萬4,182元),請 審議。 
說  明 一、依據:
  「各級地方政府墊付款處理要點」第3點第4款與第6款規定及文化部文化資產局103年
  12月18日文資蹟字第1033011540號函辦理(檢附原函影本1份)。
二、經費:
  (一)中央補助款:新臺幣3,258萬6,623元整。
  (二)縣配合款(籌):新臺幣21萬4,182元整。
  (三)總計金額:新臺幣3,280萬805元整。
三、計畫概略:
  本計畫補助辦理重要聚落望安花宅古厝修復工程、監造與製作修復工作報告書。
辦  法 請惠予同意墊付,並納入年度預算,俟完成法定程序後辦理轉正。
決  議 照案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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