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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類別 |
消防 |
提案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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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 |
請惠予同意墊付內政部補助本縣辦理「104年度災害防救演習」乙案,經費新臺幣75萬元整(中央補助款:75萬元、縣配合款:0元),請 審議。 |
說 明 |
一、依據:
「各級地方政府墊付款處理要點」第3點第4款規定暨內政部104年1月5日台內消字第
1030820843號函辦理(檢附原函影本1份)。
二、經費:
(一)中央補助款:新臺幣75萬元整。
(二)縣配合款(籌):無。
(三)總計金額:新臺幣75萬元整。
三、計畫概略:
本計畫補助本縣辦理104年度災害防救演習。 |
辦 法 |
請惠予同意墊付,並納入年度預算,俟完成法定程序後辦理轉正。 |
決 議 |
照案通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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