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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類別 |
行政 |
提案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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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 |
請惠予同意墊付「綜合各項縣政、為民服務業務、因公招待、雜支、禮品」案,經費新臺幣270萬元整(中央補助款:0元、縣籌款:270萬元),請 審議。 |
說 明 |
一、經費:
(一)中央補助款:新臺幣0元整。
(二)縣籌款:新臺幣270萬元整。
(三)總計金額:新臺幣270萬元整。
二、計畫概略:
本府為辦理綜合各項縣政、為民服務業務,因公務需要辦理招待、購置禮品及雜支之
支出,是故本項預算實有編列之必要性及急迫性。 |
辦 法 |
請惠予同意墊付,並納入年度預算,俟完成法定程序後辦理轉正。 |
決 議 |
照案通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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