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提案類別 |
建設 |
提案日期 |
|
案 由 |
請惠予同意墊付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輸變電工程處南區施工處澎湖一次變電所新建工程乙案,經費新臺幣80萬元整(中央補助款:80萬元、縣配合款:0元),請 審議。 |
說 明 |
說明:
一、依據: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輸變電工程處南區施工處101年8月30日D南區字第10108006381
號函辦理(檢附原函影本1份)。
二、經費:
(一)中央補助款:新臺幣80萬元整。
(二)縣配合款(籌):新臺幣0元整。
(三)總計金額:新臺幣80萬元整。
三、計畫概略:
本計畫補助辦理湖西鄉等地(學校、場、館、處)景觀(運動場、漁港)工程,並依
據申撥101年輸變電協助金(施工中)之注意事項辦理。 |
辦 法 |
請惠予同意墊付,並納入年度預算,俟完成法定程序後辦理轉正。 |
決 議 |
照案通過。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