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縣府提案 |
第 17 屆第 10 次定期會 |
回上一頁 |
|
| 提案類別 |
15.建設 |
提案日期 |
|
| 案 由 |
請惠予同意墊付102年度「城鎮風貌型塑整體計畫」第二階段「澎湖山水社區藍綠帶改善工程」第2次變更設計經費約新臺幣90萬元整(縣籌款90萬元),敬請 審議。 |
| 說 明 |
一、依據「各級地方政府墊付款處理要點」第3點第4款規定辦理。
二、經費:
(一)中央補助款:無。
(二)縣配合款(籌):90萬元整。
(三)總計金額:新臺幣90萬元整。
三、本次第2次變更設計(第一巷弄污水管用戶接管及沉澱池防水部分回復工項,編列沉澱池測定
儀器、維護清淤用具及觀摩講習費用)共需經費新臺幣(以下同)99萬7,160元,目前本案
剩餘款約剩餘10萬元,故擬依規提配合款共90萬元整,俾利本案工程更符合使用目的。 |
| 辦 法 |
請審議,通過後納入年度預算,俟完成法定程序後辦理轉正。 |
| 決 議 |
照案通過。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