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提案類別 |
11.工務 |
提案日期 |
|
| 案 由 |
請惠予同意墊付內政部營建署補助「澎湖縣建國路、中興路人行道景觀改善工程」,經費新台幣2,200萬元整(中央補助款:1,936萬、縣配合款:264萬元),請 審議。 |
| 說 明 |
一、依據:「各級地方政府墊付款處理要點」第3點第4款規定及內政部營建署103年10月1日營署
道字第1032917783號函辦理(檢附原函影本1份)。
二、經費:
(一)中央補助款:新臺幣1,936萬元整。
(二)縣配合款(籌):新臺幣264萬元整。
(三)總計金額:新臺幣2,200萬元整。
三、計畫概略:
內政部營建署同意103年度補助本府1,936萬元辦理「澎湖縣建國路、中興路人行道景觀改善
工程」。 |
| 辦 法 |
請惠予同意墊付,並納入年度預算,俟完成法定程序後辦理轉正。 |
| 決 議 |
照案通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