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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府提案 |
第 17 屆第 26 次臨時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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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案類別 |
29.農漁 |
提案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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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 由 |
請惠予同意墊付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核定103年「澎湖縣馬公市內灣養殖海域底泥採樣分析及說明計畫」案,經費新臺幣67萬元整(中央補助款:60萬元、縣配合款:7萬元),請 審議。 |
| 說 明 |
一、依據「各級地方政府墊付款處理要點」第3點第4款、第6款規定及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103年7月
25日漁四字第1031344829號函。(檢附原函影本1份)。
二、經費:
(一)中央補助款:新臺幣60萬元整。
(二)縣配合款(籌):新臺幣7萬元整。
(三)總計金額:合計新臺幣67萬元整。
三、計畫概略:本計畫補助辦理馬公市內灣養殖海域底泥採樣分析及說明會。
四、為利計畫執行擬提列墊付於103年度農漁業務-漁業輔導-人事費-加班值班費項下新臺幣2萬元整(中
央補助款),農漁業務-漁業輔導-業務費-一般事務費項下新臺幣65萬元整(中央補助款:58萬元、
縣配合款:7萬元),合計新臺幣67萬整。 |
| 辦 法 |
請惠予同意墊付,並納入年度預算,俟完成法定程序後辦理轉正。 |
| 決 議 |
照案通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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