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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類別 |
1案主計類 |
提案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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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 |
為本縣99年度總預算第1次追加(減)預算案。 |
說 明 |
一、本縣99 年度總預算第1 次追加(減)預算案,依據預算法、99年度縣(市)地方總預算編
製要點及其他有關法令規定,按施政需要,編製完成。
二、檢附本縣99 年度總預算第1 次追加(減)預算案及99 年度各機關單位預算第1 次追加
(減)預算各1冊。 |
辦 法 |
敬請,惠予審議。 |
決 議 |
修正通過。
(一)旅遊局觀光與公用事業管理─旅遊發展規劃─獎補助費─對國內團體之捐助「補助本縣兩岸交
流協會旅遊推介及交流活動經費」,原列數1,380,000 元,刪減數800,000 元,核列數
580,000 元。
(二)旅遊局觀光與公用事業管理─旅遊發展規劃─獎補助費─對國內團體之捐助「補助影視業申請
取景拍片獎勵金」,原列數5,000,000 元,凍結,俟制定相關自治條例送會審議通過後再
行動支。
(三)建設局建管行政─違章建築處理─業務費─一般事務費「辦理拆除老舊或危險房屋及公共設施
修復」,原列數900,000元,全數刪除。
(四)建設局工商業與度量衡管理─商業發展管理─業務費─一般事務費「辦理『澎湖縣參加2010
台北國際花卉博覽會工作計畫』經費」,原列數680,000元,全數刪除。
(五)99 年度總預算案所刪減之業務費,本次追加減預算不予追加,法定動支俟年底時檢討另提
墊付案送會審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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