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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縣府提案 第 17 屆第 9 次定期會  回上一頁  
提案類別 19.旅遊  提案日期  
案  由 請惠予同意專案墊付本府辦理建置「馬公總站客運轉運中心」計畫工程經費新臺幣7,000萬元整(中央補助款:0元、縣籌款:7,000萬元整),請 審議。 
說  明 一、經費:
(一)中央補助款:新臺幣0元。
(二)縣籌款:新臺幣7,000萬元整。
(三)總計金額:新臺幣7,000萬元整
二、計畫概略:
  本計畫係為解決公車總站老舊危險建物問題,利用目前馬公總站現址土地建置客運轉運中
  心,預定興建地下1層、地上5層,規劃地下1曾為停車場,建物第1層為轉運車站並保留部
  分空間當作店面以吸引人潮,第2層至第4層為旅館區、第5層為建議廚房及餐廳,整棟新大
  樓完工後再以公開招租或委託經營方式,招商進駐藉此謀求最佳獲利。經委託規劃設計後其
  建築工程費約需新臺幣7,000萬元(如附預算表)。
辦  法 請惠予同意墊付,並納入年度預算,俟完成法定程序後辦理轉正。
決  議 照案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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