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首頁
 
 
 
 
 
文官e學苑
遊說法
公務人員網路諮商服務網
 

  縣府提案 第 17 屆第 9 次定期會  回上一頁  
提案類別 15.旅遊  提案日期  
案  由 請惠予同意墊付交通部公路總局103年度「公路公共運輸提昇計畫-候車設施設置夜間照明設備亮點計畫」案,經費新台幣37萬5,000元整(中央補助款:37萬5,000元、縣配合款:4萬元),請 審議。 
說  明 一、依據「各級地方政府墊付處理要點」第3點第4款、第6款規定及交通部公路總局103年3月
  20日路監運字第1031002009號函辦理(檢附原函影本1份)。
二、經費:
(一)中央補助款:新台幣33萬5,000元整。
(二)縣配合款(籌):新台幣4萬元整。
(三)總計金額:新台幣37萬5,000元整。
三、計畫概略:本計畫補助公車候車設備設置夜間照明設備,以提昇搭乘乘客安全與服務品質。
辦  法 請惠予同意墊付,被納入年度預算,俟完成法定程序後辦理轉正。
決  議 照案通過。
 
 
  .地址:澎湖縣馬公市中正路七十六號
.電話:(06)9263521
.最佳瀏覽解析度:1024x768 IE5.0以上 澎湖縣議會.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