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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府提案 |
第 17 屆第 25 次臨時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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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案類別 |
18.財政 |
提案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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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 由 |
請惠予同意墊付辦理「澎湖縣後備指揮部等外遷計畫可行性評估及先期規劃」案,所需經費新臺幣270萬元整(中央補助款-102年促參案件獎勵金),請 審議。 |
| 說 明 |
一、依據:「各級地方政府墊付款處理要點」第3點第4款規定及財政部103年1月6日台財促字第
10325500090號函辦理(檢附原函影本1份)。
二、經費:
(一)中央補助款:新臺幣270萬元整(於102年第4季「擴大鼓勵地方政府辦理促進民間參與公
共建設案件獎勵金」4,534萬8,780元內支應)。
(二)總計金額:新臺幣270萬元整。
三、計畫概略:
有鑑於本縣後備指揮部等搬遷後之土地,雖可藉由開發建設提高土地利用經濟價值,促進地方繁榮發展及增進地方財稅收入等效益,但因計畫範圍(馬公段1621地號等)土地面積0.8299公頃卻高達98.6%為國有土地,未來縣庫預期面臨龐大之搬遷、代拆代建經費,爰此,擬先行委託專業團隊審慎評估其可行性並研擬規劃可行計畫,所需經費新臺幣270萬元整,請同意辦理墊付,俾利本外遷計畫後續推動。 |
| 辦 法 |
請惠予同意墊付,並納入年度預算,俟完成法定程序後辦理轉正。 |
| 決 議 |
照案通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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