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類別 |
40案工務類 |
提案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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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 |
請同意墊付新台幣5,000 萬元整,辦理「澎湖縣環島自行車道新建工程」案。 |
說 明 |
一、依據「各級地方政府墊付款處理要點」第3點第4款規定及行政院體育委員會99年4月26日體
委設字第0990008980號函(如附件)辦理。
二、案係行政院體育委員會同意予補助5,000萬元整,(99年2,000萬元及100年3,000萬元整)
辦理「澎湖縣環島自行車道新建工程」。
三、為順遂計畫之推行,請同意墊付案總計新台幣5,000萬元整。 |
辦 法 |
請惠予同意墊付,並納入年度預算,俟完成法定程序後辦理轉正。 |
決 議 |
照案通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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