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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府提案 |
第 17 屆第 24 次臨時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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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案類別 |
12.文化 |
提案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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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 由 |
請惠予同意墊付文化部文化資產局澎湖縣縣定古蹟西嶼彈藥本庫(洞窟式彈藥庫)修復及再利用工程案,經費新臺幣3,400萬元整(中央補助款:1,360萬元、縣配合款:2,040萬元),請 審議。 |
| 說 明 |
一、依據「各級地方政府墊付款處理要點」第3點第4款、第6款規定及文化部文化資產局102年8
月21日文授資局蹟字第1023006616號函辦理(檢附原函影本1份)。
二、經費:
(一)中央補助款:新臺幣1,360萬元整。
(二)縣配合款(籌):新臺幣2,040萬元整。
(三)總計金額:新臺幣3,400萬元整。
三、計畫概略:
澎湖縣縣定古蹟西嶼彈藥本庫共有三座彈藥庫,其中洞窟式彈藥庫已出現損壞,最大的因素
在於洞窟四周的覆土及植栽所產生的土壓以及覆土中長期浸潤的濕氣。透過古蹟修復及再利
用工程,保存縣定古蹟西嶼彈藥本庫之完整性,活化古蹟的再利用價值。 |
| 辦 法 |
請惠予同意墊付,並納入年度預算,俟完成法定程序後辦理轉正。 |
| 決 議 |
照案通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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