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類別 |
38案環保類 |
提案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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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 |
請惠予同意墊付本縣「僱用臨時短工40人所需經費」新台幣560萬元整案。 |
說 明 |
一、本案係為因應維護馬公市各路段環境清潔工作,以提升本縣觀光品質,促進觀光產業之加速
發展。
二、經費計算:
(一)工資(824元/天*22天*40人*6個月)=4,350,720元整。
(二)勞退金:1,098元/月*40人*6個月=263,520元整。
(三)勞、健保費:1,825元/月*40人*6個月=438,000元整。
(四)機械用油費用:200,000元整。
(五)機械設備養護費用:200,000元整。
(六)消耗品費用:147,760元整。
以上合計需新台幣560萬元整。
三、本案所需經費,請 准予以專案方式辦理墊付。 |
辦 法 |
請惠予同意墊付,並納入年度預算,俟完成法定程序後辦理轉正。 |
決 議 |
照案通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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