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首頁
 
 
 
 
 
文官e學苑
遊說法
公務人員網路諮商服務網
 

  縣府提案 第 17 屆第 1 次定期會  回上一頁  
提案類別 38案環保類  提案日期  
案  由 請惠予同意墊付本縣「僱用臨時短工40人所需經費」新台幣560萬元整案。 
說  明 一、本案係為因應維護馬公市各路段環境清潔工作,以提升本縣觀光品質,促進觀光產業之加速
  發展。
二、經費計算:
  (一)工資(824元/天*22天*40人*6個月)=4,350,720元整。
  (二)勞退金:1,098元/月*40人*6個月=263,520元整。
  (三)勞、健保費:1,825元/月*40人*6個月=438,000元整。
  (四)機械用油費用:200,000元整。
  (五)機械設備養護費用:200,000元整。
  (六)消耗品費用:147,760元整。
  以上合計需新台幣560萬元整。
三、本案所需經費,請 准予以專案方式辦理墊付。
辦  法 請惠予同意墊付,並納入年度預算,俟完成法定程序後辦理轉正。
決  議 照案通過。
 
 
  .地址:澎湖縣馬公市中正路七十六號
.電話:(06)9263521
.最佳瀏覽解析度:1024x768 IE5.0以上 澎湖縣議會.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