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類別 |
17.建設 |
提案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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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 |
請同意墊付辦理「100年度振興經濟擴大公共建設投資計畫」之「澎湖低碳島公共建設太陽光電示範設置」經費新台幣3億5,742萬5,000元整,敬請 審議。 |
說 明 |
一、依據:「各級地方政府墊付款處理要點」第3點第4款規定及經濟部能源局100年3月30日能技
字第10004060100號函及100年5月12日能技字第10004039260號函辦理(檢附原函影本1
份)。
二、經費:新台幣335萬元整
(一)中央補助款:新台幣3億5,742萬5,000元整。
(二)縣配合款(籌):新台幣0元整。
(三)總計金額:新台幣3億5,742萬5,000元整。
三、計畫概略:本府為配合行政院推動澎湖低碳島計畫,於本縣18處公共建築設置太陽光電系
統,合計總容量1,486瓩,以提升當地再生能源供應比例。除了促進當地民眾與遊客瞭解與
體驗太陽光電再生能源之應用,並具有帶動節能減碳與節約能源的效果,發揮太陽光電推動
政策影響力。 |
辦 法 |
請惠予同意墊付,並納入年度預算,俟完成法定程序後辦理轉正。 |
決 議 |
照案通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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