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提案類別 | 8.工務 | 提案日期 |  |  
              | 案  由 | 請惠予同意墊付交通部補助「102年度漁港區域內交通船後船環境改善計劃」經費新台幣350萬元整,請  審議。 |  
              | 說  明 | 一、依據:「各級地方政府墊付款處理要點」第3點第4款規定及交通部102年5月14日交管字第102506755號函辦理(檢附原函影本乙份)。 二、經費:
 (一)中央補助款:新臺幣350萬元整。
 (二)縣配合款(籌):無。
 (三)總計金額:新臺幣350萬元整。
 三、計畫概略:
 (一)馬公交通船後船室修繕工程:辦理屋頂防水防漏、換修窗戶、木棧道保養、鐵件防鏽、洗
 手台汰換等雜項工程,工程經費新台幣70萬元整。
 (二)吉貝漁港交通船碼頭堤面整修工程:堤面改善800米平方,碼頭設施及階梯改善一式,工程
 經費新台幣280萬元整。
 (三)檢附馬公後船室修繕明細表及吉貝漁港工程略圖各乙份。
 |  
              | 辦  法 | 請惠予同意墊付,並納入年度預算,俟完成法定程序後辦理轉正。 |  
              | 決  議 | 照案通過。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