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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類別 |
5.文化 |
提案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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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 |
請惠予同意墊付文化部文化資產局補助「硓古石藝建工場-傳統菜宅時代新生命」案,總經費新臺幣111萬2,000元整,請 審議。 |
說 明 |
一、依據:「各級地方政府墊付款處理要點」第3點第4款、第6款規定及文化部文化資產局102年3月28日文資綜字第1023002462號函辦理(檢附核定函影本如附件)。
二、經費:
(一)中央補助款:新臺幣100萬元整。
(二)縣配合款(籌):新臺幣11萬2,000元整。
(三)總計金額:新臺幣111萬2,000元整。
三、計畫概略:
(一)辦理南寮村文化資產資源盤點。
(二)組成工作隊針對硓古石進行調查、建立影像資料。
(三)召開共識會議、辦理菜宅修復課程。 |
辦 法 |
請惠予同意墊付,並納入年度預算,俟完成法定程序後辦理轉正。 |
決 議 |
照案通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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