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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府提案 |
第 17 屆第 18 次臨時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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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類別 |
15.文化 |
提案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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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 |
請惠予同意墊付澎湖縣縣定古蹟馬公大山堡壘礟臺調查研究經費新台幣200萬元整,請 審議。 |
說 明 |
一、依據「各級地方政府墊付款處理要點」第3點第4、6款規定及文化部文化資產局102年1月22
日文資蹟字第1023000756號函辦理(檢附原函影本1份)。
二、經費:
(一)中央補助款:新台幣180萬元整。(90%)
(二)縣配合款(籌):新台幣20萬元整。(10%)
(三)總計金額:新台幣200萬元整。
三、計畫概略:
藉由馬公大山砲台調查研究,建置相關文史與建築資料,作為後續規劃設計暨修復工程及再
利用之依據,使此珍貴文化資產、週邊生態環境、景觀得以保存活用。 |
辦 法 |
請惠予同意墊付,並納入年度預算,俟完成法定程序後辦理轉正。 |
決 議 |
照案通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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