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縣府提案 |
第 17 屆第 18 次臨時會 |
回上一頁 |
|
提案類別 |
13.建設 |
提案日期 |
|
案 由 |
請惠予同意墊付「澎湖馬公巿山水堤外溼地景觀風貌塑造計畫」,執行經費新臺幣168萬5,000元整,敬請 審議。 |
說 明 |
一、依據「各級地方政府墊付款處理要點」第3點第6款規定及內政部101年8月13日營署都字第
1012918034號函辦理。
二、應提墊付金額:
(一)縣籌款:168萬5,000元整。
(二)總計金額:168萬5,000元整、
三、山水堤外溼地自降堤工程完成後,已獲得2012年國家卓越建設獎,喚醒在地記憶與認同,
102年將持續辦理「澎湖馬公巿山水堤外溼地景觀風貌塑造計畫」於30高地與山水外溼地間
之腹地進行簡易環境整理及長期環境監測,並配合魚梯設置工程增加魚類洄遊,達到生物多
樣性之目的,契合本縣對生態復育施政上之用心,編列預算168萬5,000元整由縣籌款先墊付
支應,俟獲補助經費再辦理帳務轉正,以減經縣庫負擔。 |
辦 法 |
請惠予同意墊付,並納入年度預算,俟完成法定程序後辦理轉正。 |
決 議 |
照案通過。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