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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縣府提案 第 17 屆第 6 次定期會  回上一頁  
提案類別 28.工務  提案日期  
案  由 請惠予同意墊付辦理縣道202線(湖西至龍門段)拓寬工程經費(中央補助款)新臺幣9,734萬9,000元整,敬請 審議。 
說  明 一、依據:「各級地方政府墊付款處理要點」第3點第4款規定及交通部公路總局第三區養護工程
  處101年11月27日三工工字第1011009101號函辦理(檢附原函及附表影本各1份)。
二、經費:
(一)中央補助款:新臺幣9,734萬9,000元整(中央補助款核定總經費為新臺幣1億1,880萬元
   整,視各項作業執行情形,於6年之計畫年度內調整各年度補助之額度,101年度已編列新
   臺幣2,145萬1,000元整)。
(二)縣配合款(籌):新臺幣0元整。
(三)總計金額:新臺幣9,734萬9,000元整。
三、計畫概略:
(一)本計畫補助辦理縣道202線(湖西至龍門段)拓寬工程。
(二)縣道202線(湖西至龍門段)為湖西鄉湖西村、湖東村、南寮村、北寮村、菓葉村及龍門村
   對外聯絡之重要道路,惟道路狹窄,影嚮社區發展及造成交通不便,因此亟需改善。
(三)為改善現況,本路段業已經中央核定納入「生活圈道路交通系統建設計畫(公路系統)6年
   (98-103)計畫」內。
(四)請同意墊付工程費之中央補助款:新臺幣9,734萬9,000元整,俾出具納入預算證明。
辦  法 請惠予同意墊付,並納入年度預算,俟完成法定程序後辦理轉正。
決  議 照案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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