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類別 |
環保 |
提案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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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 |
請惠予同意墊付本府補助本縣白沙鄉公所辦理「大倉垃圾轉運站暨資源回收站新建工程」經費新臺幣632萬1,900元整,請審議。 |
說 明 |
一、依據:「各級地方政府墊付款處理要點」第3點第4款規定辦理。
二、經費:
(一)中央補助款:無
(二)縣配合款(籌):新臺幣632萬1,900元整。
(三)總計金額:新臺幣6322萬1,900元整。
三、計畫概略:
為配合辦理「大倉媽祖觀光文化園區開發計畫」,新建大倉垃圾轉運站暨資源回收站,結合
大倉島之整體開發,期有效率且全面分類回收及轉運處理廢棄物。 |
辦 法 |
請惠予同意墊付,並納入年度預算,俟完成法定程序後辦理轉正。 |
決 議 |
留下次會審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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