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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府提案 |
第 17 屆第 17 次臨時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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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類別 |
行政 |
提案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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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 |
請惠予同意墊付「離島建設基金補助計畫」101年度個別補助-「101-澎湖縣行政資訊設備汰舊更新計畫」經費新臺幣500萬元整,請 審議。 |
說 明 |
一、依據:「各級地方政府墊付款處理要點」第3點第4款、第6款規定及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
101年10月5日財字第1010004490號函辦理(檢附原函影本1份)。
二、經費:
(一)中央補助款:新臺幣350萬元整。
(二)縣配合款(籌):新臺幣150萬元整。
(三)總計金額:新臺幣500萬元整。
三、計畫概略:
(一)本案申請離島建設基補助辦理「101-澎湖縣行政資訊設備汰舊更新計畫」,經行政院經建
會核復同意補助新臺幣350萬元(70%),本府自籌新臺幣150萬元(30%)配合款,總計
經費新臺幣500萬元。
(二)本案係規購個人電腦(含軟體)147台,藉由行政資訊設備之汰舊更新,滿足同仁因應公文
整合系統(含總上簽核)及其他e化業務與日俱增對電腦效態之要求,除購置Microsoft
Office軟體127套,另購置EI Office20套,讓同仁可學習使用,作為將來汰換微軟辦公
室軟體使用之先期實驗,並同時於147台新購電腦案裝Open Office等相關自由軟體,藉
以推動自由軟體之運用。 |
辦 法 |
請惠予同意墊付,並納入年度預算,俟完成法定程序後辦理轉正。 |
決 議 |
留下次會審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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