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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府提案 |
第 17 屆第 16 次臨時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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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類別 |
環保 |
提案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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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 |
請會予同意墊付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補助本縣推動低碳島一般廢棄物資源循環-垃圾分選處理工程計畫1案,計新台幣5,200萬元整,請 審議。 |
說 明 |
一、依據:「各級地方政府墊付款處理要點」第3點第4款規定及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1年9月27日
環署督字第1010087989號函辦理(檢附原函影本1份)。
二、經費:
(一)中央補助款:新台幣5,200萬元整。
(二)縣配合款(籌):無。
(三)總計金額:新台幣5,200萬元整。
三、計畫概略:
為配合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政策「離島地區推動生質能源中心計畫」,興設離島生質能源中
心,將垃圾就地資源化及能源化,取代運回本島焚化處理方式,以妥適處理本島之垃圾,達
低碳島之目標。 |
辦 法 |
請惠予同意墊付,並納入年度預算,俟完成法定程序後辦理轉正。 |
決 議 |
留下次會審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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